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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州宅夸于乐天

唐朝 元稹 浏览:

  州城迥绕拂云堆,镜水稽山满眼来。四面常时对屏障,

  一家终日在楼台。星河似向檐前落,鼓角惊从地底回。

  我是玉皇香案吏,谪居犹得住蓬莱。

标签: 七言律诗 

  《以州宅夸于乐天》注释

  州宅:元稹在越州的住宅,据说在卧龙山上越王台。

  夸:夸耀。

  乐天:白居易字。

  州城:指越州城。回绕:环绕。

  拂云堆:原为中受降城(今内蒙古包头西)附近一处高地,此处借指元稹在越州住宅所在地。

  镜水:镜湖,又名鉴湖、长湖、庆湖,在今绍兴会稽山北麓。

  稽山:会稽山,又名秦望山,在今浙江中部绍兴、嵊县、诸暨、东阳间。

  屏障:指山。

  “星河似向檐前落,鼓角惊从地底回。”二句形容州宅之高,意谓银河好像落在屋檐前,城中的鼓角声惊如在地底下回响。

  “我是玉皇香案吏。”此句意谓我是玉皇大帝亲近之臣。玉皇:昊天金阙至尊玉皇上帝的简称,亦称玉帝或玉皇大帝,道教中地位最高、职权最大的神。

  香案吏:帝王在紫宸内阁时,设有香案,门下省的起居郎和中书省的起居舍人夹香案分左右立殿下。

  “谪居犹得往蓬莱。”此句下原注:“越地亦名蓬莱。”蓬莱原指传说中三神山之一。

  谪居:元稹由宰相出为浙东观察使,亦可称贬官。

  《以州宅夸于乐天》简析

  《以州宅夸于乐天》是唐代诗人元稹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。此诗作于穆宗长庆三年(823),时元稹为越州(今浙江绍兴)刺史,兼御史大夫、浙东观察使。诗中描写越州州宅地势高峻、背山面水、以及居于其间的快乐心情,一扫以往在江陵、通州时的酸楚、哀怨,以此向友人夸耀。用语新颖,想象奇特。宋代王十朋《会稽三赋·蓬莱阁赋》云:“昔元微之作《州宅》诗,世称绝唱”,“诗章一出,遂能发秦望之精神,增鉴湖之风采,兰亭绝唱,亘古今而莫拟也。”

作者介绍
  元稹(779年-831年,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),字微之,别字威明,唐洛阳人(今河南洛阳)。父元宽,母郑氏。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,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。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“新乐府”。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“元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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