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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箫一剑平生意,负尽狂名十五年。

出自 龚自珍《漫感》 浏览:

  一箫一剑平生意,负尽狂名十五年。

  译文 赋诗抒怀和仗剑抗敌是我平生志愿,如今十五年过去,白白辜负了“狂士”声名。

  注释 负:辜负。十五年:诗人于嘉庆十四年(1809)十八岁时成人立志,在北京与被目为“狂士”的著名诗人王昙订为忘年交,当时已在社会上小有名气,从那时到此时,前后正好十五年。

  赏析 此句直抒胸臆,立志革新的诗人,本想以“剑”与“箫”这一武一文来实现改革社会的愿望,而今写了一些满纸幽恨的词章,丝毫无助于补偏救弊,岂不是徒具狂名!

漫感

龚自珍

  绝域从军计惘然,东南幽恨满词笺。

  一箫一剑平生意,负尽狂名十五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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